“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或遭受違法犯罪侵害案件逐年走高,表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還遠沒有做實做好,?!?/p>
最高人民法院1月14日舉行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提出,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,,要融合貫通涉未成年人刑事,、民事、行政和公益訴訟審判職能,,特別是將工作重心放在涉未成年人民事,、行政和公益訴訟案件,全方位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,。
“實踐中,,涉少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,多數來自殘缺家庭,、問題家庭,。”最高法認為,,要深入研析案件反映出來的家庭保護,、學校保護、社會保護,、網絡保護,、政府保護等方面存在的深層次問題,以更加有力有效的司法保護促推,、助力“家庭,、學校、社會,、網絡,、政府”保護,做深做實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預防的治本工作,。
最高法同時強調,,要用心用情解決好群眾的操心事、煩心事,、揪心事,,扎實辦好教育、就業(yè),、醫(yī)療,、安居、養(yǎng)老,、婚姻家庭,、環(huán)境保護、安全生產,、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,。要能動用好法律和司法政策,切實解決好一些弱勢群體,、困難群眾所急所盼,,把工作做在平時,努力讓人民群眾時時感受到人民司法的“暖心”“穩(wěn)心”“安心”,。(記者:羅沙)
責任編輯: 張婭萌